【違令判監】2人分別被控違反強制檢疫令遭判監 至今共137人已定罪
發布時間: 2021/05/13 18:33
兩人因分別違反《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》(第599C章),今日(13日)於裁判法院被判監。
首宗個案涉及46歲女子,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,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。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,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,於4月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,並於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處職員截獲。其後該女子同日被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,接受餘下強制檢疫,但她分別於4月11日及13日逃離檢疫中心。她分別被控4項控罪,今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6星期。
第二宗個案涉及29歲男子,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,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。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,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,於去年10月29日離開其檢疫地點。他今日於沙田法院被判監6日。
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,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衞生署發言人表示,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,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,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,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。
截至今日,共有137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,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,000元不等。發言人重申,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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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吳卓峰